廉江市人民医院 - 百姓平安健康和谐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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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欢迎您光临本院本病区,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为了您的诊疗和康复能得到最尽善的服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予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

一、姓名确认:

根据中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及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入院时须出示病人的身份证,以便电脑准确输入资料;已遗失或未办理身份证的住院病人,病人或家属必须与开住院卡的医师签署“病人姓名确认书”,以示负责。

二、医务人员介绍:

您入住的病房门口墙上注明您的主管医师、科主任、责任护士和护士长名字,有困难时可直接找他(她)们或护士站上的值班人员帮助解决。

三、病区环境介绍:

1、本病区为您配备了病床、床头柜、呼叫器、热水瓶和一次性生活用品若干。您的床褥等已经湛江市卫生清洁公司清洗高温消毒,请放心使用。本院统一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棉胎,可随意加减层数,当您需加减时请告知护士。请保持床单整洁,不要携带过多用品。

2、本院西病区卫生间24小时有热水供应。其它病区现仍使用集体卫生间,改造完毕前对您生活上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使用卫生间时请将手纸杂物放入篓桶内,不要丢入厕口,以免管道阻塞。

3、当您需要作CT、MR、CR、B超等辅助检查时,科室有专人护理护送,为了您的安全,请不要自行到各科检查。请协助护理做好检查的准备。

4、为了您的安全,住院期间请勿外出、外宿。按国家卫生部规定,特殊情况要外出时须向您的主管医师请假,逐级上报科主任签字批准,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外出时请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须自己负责。

5、上午5-10时为常规诊治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以免影响您的诊治;为了您的健康请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为了整洁请不要在墙上张贴感谢信、批评书等,您对医务人员和医院的表扬和意见可填写表扬或批评小纸条投入意见箱内,本院纪监科将定期查阅登记处理。

6、为保证您和其他病友的诊治和休息,医院规定探视时间为10∶00~11∶00,16∶00~20∶00,请告知您的亲友,非探视时间请勿在病房停留(持陪护证者例外)。

7、为了照顾特需病人,医院有经培训和登记的陪护工,每人每天35元,需请陪护时,请您告知病室护士长并遵守有关规定。请不要随便请生人陪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安全:

1、为了您的安全,按上级规定,某些手术和检查须签订 “协议书”,请给予配合。

2、廉江市人民医院是粤西综合实力最强、医疗质量最高的综合医院之一,不要轻信“医托”(即介绍往何处看病的人),以免造成您生命、健康和钱财的损失。

3、为了保证安全,请您不要在病房吸烟和使用电炉、电热杯、酒精炉等,以免发生火灾。

4、医院营养食堂有按医嘱配餐的规定。

5、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不要带现金留宿,也不要随意叫人保管。

6、为了您的用药安全,请仔细阅读输液和用药知情同意书,不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和随便使用院外带来的药物。

7、为了防止疾病的传播,本院的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须集中运到湛江市统一焚毁,请不要把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桶内,不要把院内垃圾带出院外。

8、住院、门诊一楼均设有触摸屏电脑,您可查询住院费用明细情况及了解本院各科开展的医疗项目情况。

五、您享有的知情权:

1、本院的医务人员应象兄弟、姐妹一样对待您,您可向主管您的医务人员(或值班人员)适时适当了解您的病情、诊断、治疗、护理情况。

2、本院正在整顿医德医风和创建“无红包医院”,请不要向医护人员赠送钱物。医院若发现收受病人钱物者,一经查实即开除出院,请您协助我们工作。

3、如果您对用药问题存在异议,可电告药剂科,办公电话:6613434。

4、如果您对收费有异议,可电告物价办,办公电话:6607842,手机:13822533987。

5、如果您对医德医风有投诉,可电告监察科,办公电话:6613009,手机:13922067786。

6、对医疗问题有意见可电告医务科,办公电话:6613105。

7、对护理问题有意见可电告护理部,办公电话:6613107。

愿我们为创建人民满意的人民医院和名符其实的优质病区而共同努力。祝您早日康复,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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